山东师大教通〔2018〕3号
各单位:
根据《山东师范大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办法》(见附件1),现开展2017年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。教学工作业绩奖励采取教师自主申报、单位汇总审核、学校综合审议与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范围
《山东师范大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办法》中所规定的奖励范围。
二、申报人
由项目第一负责人、教材第一主编、咨询报告第一作者、获奖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。
三、申报项目时间
2017年1月—2017年12月。教学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;教师取得的荣誉、指导学科专业竞赛获奖项目以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时间为准;教材以出版时间为准。
四、申报材料报送要求
1.请各单位认真填写《2017年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2中的excel表格,请注意内有多个工作表,请分类填写),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,电子版材料请以“**学院2017年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汇总表”命名。
2.教学工作业绩奖励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,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、相关立项或批准文件、采纳录用证明、教材等。
3.工作联系人:贾斐、王新华;联系电话:80236、80239;电子邮箱:shanshijiaowuchu@163.com。
附件:1.山东师范大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办法
2.2017年度教学工作业绩奖励项目汇总表
教务处
2018年1月7日